制度在执行的过程中,需要持续地检查和监督其执行效果,因此,建立系统、科学、有效的监督手段是制度执行效果的有力保障。
一、制度执行不力的原因分析
制度重在执行,没有执行,再好的制度也只是一纸空文。但在现实中,“重制度建设、轻制度执行”的现象却是普遍存在。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,不缺乏制度建设与创新的能力,却缺乏制度执行的力度,其结果是:一方面,各种新的规章制度不断出台;另一方面;大量规章制度不能有效执行,致使制度束之高阁,不能发挥作用。
归纳而言,制度执行不力的原因包括:
1.制度制定不规范。这方面的原因包括:
- 制度本身不健全、不完善,脱离实际,重实体、轻程序,可操作性差,在执行过程中问题重重,难于落实,是制度执行不力的重要原因之一。在制定制度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包括:
- 单纯从制定者的好恶出发,不调查、不研究,脱离实际,贪大求全。
- 少数单位对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,制定制度完全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,往往照搬、照抄,稍作修改后印发了事。
- 对制度执行不闻不问,最终成为“写在纸上,挂在墙上”的摆设。
- 制度必须随着形势的发展而更新、变化,有的制度建立后,数年如一日,不修订、不完善,已经不适应新形势、新情况和新任务的要求,难于执行。
2.制度执行不严格。这方面的原因包括:
- 受利益的驱使和不正之风的影响,制度执行往往因事而论、因人而异,造成人们对制度执行的信任危机,导致许多制度形同虚设,最终沦为一纸空文。
- 部分员工对制度执行的认识不到位,“重制度建设、轻制度执行”的思想普遍存在,企业内部没有形成执行制度的良好氛围,造成对制度的普遍漠视。
3.制度执行的约束与监督力不强。这方面的原因包括:
- 有的企业虽建立制度,但没有落实督促检查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,没有形成相应的督促检查机制,造成督促检查职能的缺失。
- 制度在制定过程中没有针对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做出具体、明确的处理规定,导致制度执行的随意性过大。员工遵守与不遵守制度没有相应的奖惩或奖惩标准不明确等,这些都挫伤了员工遵守制度的积极性,最终导致制度执行力的下降。
- 制度执行检查时紧时松,缺乏严肃性。领导重视时,执行相对较好;领导监督不到位时,制度形同虚设。许多制度在制定之初执行有力,但一段时间后渐渐无人问津,最终归于沉寂。
二、制度执行的监督手段
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,企业的执行力直接决定企业的兴衰与成败,而科学、完善的规章制度是保障企业高效运行和执行力的基础,因此,强化对制度执行的监督,就是保障企业执行力的最直接、最有效的手段。
1.建立、执行“效能监察制度”。
制度效能监察体系的建立,是在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的基础上,对监察事项进行跟踪、监督,从而增强企业成员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。企业可根据组织结构的复杂性和人员的多少,考虑设置一级或两级督查机构,该机构可以是非全职的,如:设置公司“效能监察委员会”,对其职责、权限给予明确要求。一般而言,企业的一般性或员工级别的监督、考核和信息反馈,可由行政部门负责;对于安全、法务、经营、投资决策、重大质量问题等方面的执行、监督、考核和信息反馈工作,可由公司制度检察委员会负责。
2.实行“无为问责制度”。
“无为行为”是指不履行或不正确、及时、有效履行规定职责,导致工作延误、效率低下的行为;或因主观努力不够、工作能力与所负责任不适应,导致工作效率低、工作质量差、任务未完成的一种工作状况。对于企业来说,应当树立“无为就是过”的理念,对于部门和单位出现的无正当理由未完成下达任务、不履行或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影响公司工作安排的,应采取诫勉谈话、通报批评、书面检查、公开道歉等方式,以达到惩戒的目的,提高制度的执行力。
3.执行“过错追究制度”。
通过建立环环相扣的责任追究制,对不同层级、不同岗位的员工制定精细化的奖惩条例,让执行力弱或有过错者为其行为买单。
4.实行“工作复命制度”。
对公司领导所安排的任何工作,不管完成与否,被安排人都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安排人复命,保证事事有落实、件件有回音。当执行人在执行开始后发现有困难或阻力,无法按时完成,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公开、正当的程序向主管领导反映,否则就没有任何理由不完成工作和任务。同时,完成任务也应即时复命,这是保障执行指令、加强执行力、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。
5.建设和强化“绩效考核制度”。
绩效考核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的有效途径,绩效考核体系的建设,应围绕企业的整体经营规划而建立,所设计的关键绩效指标(kpi)要能够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。同时,在绩效考核中的负向指标、扣罚指标、否决指标,应与制度的要求紧密结合,充分体现制度的要求和内容,强化制度的执行效力。
三、提高制度执行力的对策
总体而言,如何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是许多企业普遍面临的问题与难点,对于这一问题,应当从以下四个方面综合考虑,追求系统性、根本性的问题解决之道。
1. 提高制度制订的科学性、合理性。
好的制度必然是严谨、规范、简洁而适用的。在制度制订的过程中,通过对实际工作的深入了解,充分征求广大员工的意见,开展针对制度内容的、跨部门的研讨等活动,使得制度的制订符合使用环境的要求,能够有效落地和发挥作用。既要注意制度实体建设,又要注重制度程序建设,尤其要在制度细化和程序操作上下功夫。要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、适应性与适度性相结合,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与可操作性。同时,各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系,做到所发布制度之间统一、协同、互补。
2.加强宣贯,营造制度执行的良好氛围。
在制度颁布之后,应通过系统的宣贯,使得员工最大化地了解制度、理解制度、认知制度。应把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学习内容,将员工对制度的掌握程度作为对员工考核的重要内容,激励员工自觉学习制度。同时,要求全体员工要具备“四种能力”,即学习能力、创新能力、协调管理能力、执行能力,要求员工自觉将公司的文化理念融入到制度建设,引导员工不断提高制度意识、规则意识,养成忠实于制度的习惯。
在加强制度学习时,还应运用发生的诸多违规案例开展警示教育,使大家充分认识到不执行制度对集体和个人的危害,从而自觉遵守制度,营造良好氛围。企业的制度管理一定要让员工明白,这样的制度对他们自身有何好处,如何影响到他们的绩效和自身利益,从而促进其遵守和执行。
3.确保制度作用有效发挥,领导者要起带头作用。
制度执行与否,领导的率先垂范很关键。公司领导要带头贯彻执行制度,要站在强化公司治理、促进公司科学发展的高度,把贯彻执行制度作为提升管理的关键。合格的领导就是要严格要求自己,严格遵守制度。只有领导带头遵守制度,从自身做起,才能很好地管理和教育员工,员工才会心服口服,从而认同制度的权威性。
4.健全监督机制,加强制度执行情况跟踪,确保制度的严肃性。
制度一旦确立,就必须保证其权威性和严肃性,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是制度执行的根本保证。公司层面,要建立制度执行的检查与监督机制;同时,部门要对各部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、定期考核;在执行制度过程中,还应建立部门之间、员工之间相互监督的制衡机制,发现违规情况及时举报,并对举报人给予奖励,对知情不报给予相应处罚。
5.保持制度的稳定与建立制度的动态更新机制。
一方面,制度出台后要相对稳定,另一方面,对于确实不适应形势发展的制度,不能墨守陈规,该及时修订、废除的要坚决取缔,确保制度不脱离实际。要善于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制度,坚持从实践中来,到实践中去,立足当前、着眼未来,创造性地制定一些操作性强、预见性高的制度,从而推进制度建设向规范化、科学化迈进。
从更深的层次来说,制度的出台和实施一定要科学合理,要让员工接受,这样才能使得制度不仅仅停留在文字版本上,而是能够深入人心,由“厚”变“薄”,从而形成广大员工共同的价值取向、道德风范、组织氛围、工作习惯,通过持之以恒的制度建设,推动公司的科学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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